《楞严经》卷八
『 复次阿难。是诸众生。非破律仪。犯菩萨戒。毁佛涅槃。诸余杂业。历劫烧然。后还罪毕。受诸鬼形。若于本因贪物为罪。是人罪毕。遇物成形。名为怪鬼。贪色为罪。是人罪毕。遇风成形。名为魃鬼。贪惑为 罪。是人罪毕。遇畜成形。名为魅鬼。』
六祖能大师说:本来无一物,何处惹尘埃。地狱的形成,正是众生极大罪业变现出来的。不造地狱业,则不受地狱报!这样说,如果我们觉得难参的话,那就用世间的牢狱说事:不违法犯纪,就是自由人。虽然人间有牢狱,但不犯罪的人进不去也看不到。凡是下到地狱者,没有一个无辜的。
那,下到地狱以后,罪业有没有尽头?有,但要经过无量劫、千百劫,不等时间。地狱业为什么有尽头?那是他所造的罪业受完了,就跟世间量罪定刑,刑满释放一样。当然,他如果中途觉悟,受罪的时间将会大大缩减,提前出来。他没有觉悟,刑满了,也能出来,但出来以后很快又进去了。堕落到地狱者,更难接受圣教。地狱罪满以后,情况是什么样的?以下经文说的就是这回事。
『是诸众生。非破律仪。犯菩萨戒。毁佛涅槃。诸余杂业。』 这个众生,是堕落地狱的大众。 非破律仪的这非,是诽谤;破,是犯戒;律仪,是世出世间法的规章制度。违法犯纪,造诸罪业。这里主要是诽谤破坏佛家制度,严重影响了佛教形象,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者。这些人无一幸免下地狱!犯菩萨戒,菩萨戒共有十重四十八轻戒,以五戒为首,其他条项都是五戒的细分。受了菩萨戒而不持菩萨戒,就是地狱罪。毁佛涅槃的这个涅槃,是佛弟子的清净行。诸余杂业,即一切不善行为。
【历劫烧然,后还罪毕受诸鬼形。】这个烧然,是地狱罪,如同被活烧一样痛苦。地狱罪满了,神识投生为鬼。鬼道虽然苦,但比地狱好的多。鬼的品类很多也很杂,缘于它带着浓厚的罪习。罪习,不外乎前面学过十习因:杀盗淫妄等等烦恼习气。投生为鬼,也是受烦恼习气支配。鬼有善一点的,也有恶的。而从地狱出来投生为鬼,基本上都是恶的。未受圣贤法化,随业流转,稍微有点自由又开始了犯罪行为。因此,很多鬼刚从地狱出来,犯诸罪业,鬼福耗尽,很快又堕下地狱受罪,得人身的机会微乎其微。佛陀不出世,众生苦无穷,说的就是这回事。
【若于本因贪物为罪。是人罪毕。遇物成形。名为怪鬼。】这个贪物,是在人道贪占山林田亩,违法犯纪、逼死人命,造下大罪下地狱者,地狱罪满以后,投生为鬼,依附草木,成精做怪。人们传说中的山精树怪,就是这类鬼。这类鬼众很不本份,迷惑路人,致人死命,民间经常发生恶鬼害人的事。关于到底有没有鬼,人道众生都半信半疑,但佛说的都是真话,鬼,是真实存在的。
【贪色为罪。是人罪毕。遇风成形。名为魃鬼。】这个色,是男女淫事。因为淫欲造下罪业下地狱者,罪毕以后,淫欲的习气依然浓厚,风流浪荡,因此依风而住,化成魃鬼。魃鬼身高二、三尺长,行走如飞。又叫作旱魃。旱魃乘风游荡,吞吸天地之间的湿润气息,所到之处,久旱不雨,庄稼谦收,为害人间。诱惑男女与其行淫,吸人精气。或者现奇显异,索取人间童男童女,供其淫乱,致人死命。
【贪惑为罪,是人罪毕,遇畜成形,名为魅鬼。】这个惑,即诳惑,在人道时巧言令色,说假话骗人,擅长煽风点火,挑拨离间,制造混乱。地狱罪满以后,依附在动物身上。遇畜成形,不是他投生为动物,他还没有这个福报。但他依附在畜生身上,就是民间常说的,某个动物成精了。畜牲就是畜牲,树就是树,它们不会成精,但精灵附在它们身上,这个畜牲与树等,就有了特异功能。魅鬼主要依附在狐狸、野狗、黄鼠狼之类身上。动物跑到哪里,它就跟到哪里。借着动物的身体说人话,神神秘秘,揭人隐私,骗人供养,索酒索肉,为害人间。魅鬼的这个魅,是迷昧,让人失去正念,跟着他做恶。
【贪恨为罪,是人罪毕,遇虫成形,名蛊毒鬼。】 这个贪恨,是嗔恨心强、造诸罪业下地狱者。地狱罪满,它的嗔恨习气仍然很浓。遇虫成形的这个虫,即蛇蝎之类。它依附在蛇蝎蜈蚣之类毒虫身上,显奇显异迷惑人。蛊毒鬼的这个蛊毒,是蛊惑人,令人精神发狂。具体如何说呢?今天时间到了,谢谢大家,我们明天接着探讨。《楞严经》讲记第五百三十四集,二0二三年八月三日。
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