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楞严经》卷八
【发明二相。一者合触。合山逼体。骨肉血溃。二者离触。刀剑触身。心肝屠裂。如是合触。历触。则能为道为观。为厅为案。历见。则能为烧为爇。历听。则能为撞为击。为剚[zì ]为射。历息。则能为括为袋。为考为缚。历尝则能为耕为钳。为斩为截。历思则能为坠为飞。为煎为炙。】
这些惨状,都是他生前如何害人害物,应有的罪报。【一者合触,合山逼体,骨肉血溃。】 这是他生前强暴他人,给人家造成极大的身体损伤与精神痛苦,受害人当场死亡或者事后自杀。这种事情在战乱当中尤为多见,强者凌弱,趁乱行凶,没有法律制裁,为所欲为,但所做之恶落进阿赖耶识,阴曹地府要管的。合山逼体,是他被四面包围,两山夹死。
【二者离触。刀剑触身。心肝屠裂。】 这是将人家强暴玩腻以后或杀掉,或遗弃荒野冻饿而死、为兽所吃,非常残忍。在地狱的罪报是被万剑斫砍,剥皮挖心。
【历触。则能为道为观。为厅为案。】 这是与受害人对簿公堂,天网恢恢疏而不漏,在世暗室亏心,所做的罪业有证可取,逃不过。则能为烧为爇,为撞为击。为剚[zì ]为射。剚,即刀刺。这都是他该受的刑罚,血债还要血来尝。为括为袋,为考为缚。袋,是偷拐人口并将其藏在暗处卖进妓院等地,考缚,是受害人不从淫乱,则被捆绑强逼,百般折磨。果报是自己在地狱被闷捂、吊打,直到断气为止。为耕为钳,是拔舌,为斩为截,是腰斩,都是酷刑。为坠为飞,坠,是将他从高处抛下万丈深渊;飞,是被大风吹的四处飘荡,坠地而死。为煎为炙,是油煎火烤,苦不堪言。这都是触受带来的苦报。在世一时爽,地狱无量劫。我们任何人都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去作恶,恶有恶报,只是迟早而已。
有一位侵华日军晚年回忆他一生的不幸,缘与他在中国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业。他年轻时跟随部队侵略中国,战争打到某地,他强暴了一位年轻妇女。这位女子的丈夫与其他家人可能已经遇难了,家里只有她孤零零的一个人,抱着刚出生不久的孩子,该妇女正在烧水做饭,他欲行非礼,妇女顽强反抗,他就将襁褓中的孩子扔进滚开的锅里,发疯的母亲不顾一切的将孩子捞上来,但孩子已被烫死。最终,他还是强暴了柔弱的女子。
战争结束以后,他回国娶妻成家,可妻子就是不孕,夫妻终生无子。他一生多灾多病,贫困潦倒,万事逆心,晚景更为凄惨。他百思不得其解:我为什么这样命苦?到寺院去拜访出家人,希望出家人指点迷津。师父们问他:你今生做过大罪业没有?他思前想后,说了在中国所犯的罪业,问师父们还有没有挽救的措施。出家人鼓励他说:从今以后,你洗心革面,用自己的善行赎罪就好,最低限度能避免下地狱。这位老人从此吃素念佛,后话如何,我们能够想到:犯有再重的罪业,只要当下觉悟,万缘放下,念佛求生极乐世界,都能避免地狱苦报。未遇佛教之前,我们那个不是罪人呢!
【六者思报,招引恶果:此思业交,则临终时,先见恶风,吹坏国土。亡者神识,被吹上空,旋落乘风,坠无间狱。】 思报招引恶果,是动心事算计他人,杀盗淫妄诸恶念头充塞,遇到缘份,就势为恶,恶贯满盈,下堕地狱。则临终时,先见恶风,吹坏国土。这是他将断气时看到大风飞扬,山崩地裂,洪水猛兽肆虐,他无立足之地,恐慌逃窜,忽被大风刮上高空,旋转翻腾,头晕目眩,重重的跌落尘埃。
再睁眼看时,到处是酷刑惨烈:烧腿烧脚,割鼻挖眼,自己被牛头、马面大鬼戴上刑具,准备受刑。【发明二相:一者不觉,迷极则荒,奔赴不息。二者不迷,觉知则苦,无量煎烧,痛深难忍。】 这个不觉,是他被吓昏了头脑,平常的小聪明这时候荡然无存,只知道盲目的乱跑躲避。既然下堕地狱,跑到那里都是枉然。二者不迷的不迷,是他跟生前一样,诡计多端,思谋着逃脱出去,但每动一个逃跑的念头,脚底就燃起猛烈大火,将他烧为灰烬。
【如是邪思,结思:则能为方为所。结见:则能为鉴为证。】这个为方为所,是他动恶念害人的具体时间与地点。为鉴为证是犯罪证据确凿。他认为关在房间动恶念头谁都不知道,自己一个人做案,公安机关都没有办法察破,就可以瞒天过海。在地狱戴上刑具准备受刑的时候,他还理直气壮的问地狱的行刑官:为什么这样不公平的对待我?我又没作什么错事!你给我说清楚!行刑官冷笑一声,答应给他解说清楚。下面怎么办呢?今天时间到了,谢谢大家,我们明天接着探讨,阿弥陀佛。《楞严经》讲记第五百三十一集,二0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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